将生态环境犯罪赔偿金直接用于生态修复,密云法院这样添新绿

发布时间:2024-04-26 13:54:50 浏览量:934

易动市县决策网报道

暮春之际,正是植树造林的好时节。近日,密云法院联合森林公安、检察院、龙泉湖畔集体林场共同开展生态修复活动,同时带领和监督非法狩猎案的一名刑满释放被告人、两名判处缓刑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共种植了玉兰、白皮松、五角枫等树木一百余棵。

在龙泉湖畔集体林场,随着一辆辆水车、工具车的入场,大家纷纷拿起工具、拎起树苗,三五一组、分工协作,挖坑、栽树、培土、浇水,有条不紊地完成每一道工序。三名被告人在法院和各单位的监督下完成了树苗的补植,并经过了林场专业技术人员的验收。“这边的一百多棵云杉和侧柏是在去年此时种下的,同样是由非法狩猎案的刑事被告人参与了种植。一年过去了,这些树木长势不错,实现了良好的生态修复效果。”龙泉湖畔集体林场场长王新宇说。

密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孟娜介绍,这次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活动的背景是两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认罪认罚,愿意弥补非法狩猎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永久性损害,积极缴纳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金和惩罚性赔偿金,签署了生态损害修复同意书。他们缴纳的赔偿金直接用于购买树苗,并亲身参与种植,以劳务替代、异地修复的方式弥补生态环境遭受永久性损失。

这一方式是密云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举措,它既克服了原址原貌无法恢复的困难,又实现了弥补和改善整体生态环境的目的,同时与林场合作共管,避免生态修复流于形式。去年4月,密云法院正式设立了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针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侵权人,在生态环境原址原貌无法恢复时,采用补植复绿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从而达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修复效果,为生态环境增添一抹新绿。

孟娜表示,在去年补植复绿基地设立后,目前已开展四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累计6万余元的赔偿金直接用于生态修复,10名被告人在法院的监督和林场的指导下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此外,我们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在基地进行了十余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发挥了基地的生态修复功能,还在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今后密云法院也将继续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统筹推进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惩处和环境修复工作,充分发挥好补植复绿基地的功能作用,并积极探索多元修复方式,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目的,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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