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网记者:孙宏权 周怀 通讯员:杨耀华
近日,江苏省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成功调解一起经济合同纠纷案,维护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我局接到平台移交的市民投诉件(编号:YC2024011029247126);投诉内容:1、2023年12月27日,广东海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曾文俊)在阜宁某阀门厂购买了三只高压50Mpa(兆帕)球阀,货值金额:10540元。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爆裂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多次与阜宁某阀门厂交涉,无法得到解决;2、烦请相关部门查处得到合理解决,赔偿损失。
我局城北分局在受理该纠纷后,工作人员杨耀华、徐冬梅通过积极沟通,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依理依法,经过几番激烈争论协商后,使双方放弃了达不到要求誓不罢休的思想,端正了自己的态度,平心静气坐下来商谈争议事项。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
签定了协解协议,当场由阜宁某阀门厂向广东海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补偿损失50000元。 至此,一场持续数月的在经济纠纷被成功化解。
曾文俊广东海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曾文俊)为表达谢意,特向工作人员杨耀华、徐冬梅转包2000元红包,被婉言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