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运顺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0.4万元

发布时间:2024-04-23 14:07:56 浏览量:6721

易动市县决策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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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4月21日消息,福建运顺物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被闽侯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罚款人民币4任元整。

据公告内容,福建运顺物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违规行为触犯了现行法律法规,因此被予以罚款处理。

福建运顺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闽榕侯交执(2024)罚字第141号的处罚决定,福建运顺物流有限公司需要支付罚款人民币4任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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