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商品房打开“转正”通道,满十年者补缴价款可上市

发布时间:2024-03-15 08:35:55 浏览量:3510

易动市县决策网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公开征求《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该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以及因继承、婚姻状况变化导致的权利人变更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满十年的,权利人可以按照办法规定补缴价款后,取得该套住房的完全产权或者将该套住房上市交易。

据悉,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应当补缴价款。具体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税费是指权利人在办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

对于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的,则不需要补缴价款,该套住房性质维持不变。

据了解,深圳发布上述征求意见稿一个重要背景,源于深圳2010年人才安居工程的相关规定。深圳当时开始提及“安居型商品房”,并在2012年推出此类产品。当时对这类房屋做出明确规定,10年内不得出售。

“从时间上看,2022年开始此类房源面临‘十年限售期’解禁的情况,部分业主对于拥有清晰的产权有其诉求。”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分析人士指出,此类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因享受地价减免、政府限价等优惠,十年限售期解禁之后,若上市交易,需要补缴差价。这在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其他类型的保障性住房上市时,均有类似的规则。区别仅在于,购房者需要补缴多大比例的增值部分。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安居型商品房在提出时,当时房价水平较低,商品房售价仅2万元/平方米左右,安居型商品房打6-7折,价格优势很明显。

“当时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的人群,若补缴价差,有望获得相当可观的差价红利。从改善住房而获得资产收益的角度来看,预计很多人会选择补缴差价而获得上市的资格。”李宇嘉 表示。

就此类房屋对商品房有何影响,其进一步指出,深圳安居性商品房总规模只有6万套,因此短期内具有上市资格且上市的规模并不会很大;另外,也不排除有部分人群会自己居住而不选择上市,或在有能力支付价差后再去上市。因而,不论是总的具有上市资格的规模,还是实际上市量,此类房源对商品房的影响较为有限。

分析人士认为,该政策另一个重要意义在于,部分持有10年安居型商品房的业主,接下来可以转让名下这套房子后,拥有更多资金和动力去置换新房。

“在客观上,此举也将有助于改善性商品住房消费需求的释放。此类措施,也体现出一线城市在合理满足住房消费需求释放方面,做了积极的优化。”严跃进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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