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网报道
“‘朋友圈’里能卖烟花吗?”近日,有市民反映,各种烟花爆竹在“朋友圈”、社交群里刷屏了。“朋友圈”烟花销售商大多以此引流至电商平台下单,也有人直接在社交平台上“自助接单”。
市民细心观察后发现,这些卖家可能是无证经营。“问他们实体店地址,基本都顾左右而言他,强调是批发价,价格优惠。如果付款了,有些可以快递邮寄,有些则需要自提,自提地点是某个小区外,到了打电话。”
“爆竹声中一岁除”,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点燃烟花爆竹成了不少人心中的“年味儿”。然而,网上无证经营、违规售卖烟花、将烟花储存在居民楼等情况时有发生,为社会安全增添了风险隐患。
近日,有群众举报,有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播销售烟花爆竹,视频显示他们在面积几百平方米的仓库里进行售卖打包,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湖南省怀化市警方核查后发现,该直播场地位于某市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3名直播人员正在进行直播销售,现场摆放了少量烟花爆竹,没有任何证照,属于典型的网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目前,3名直播人员、所涉店铺已被立案查处,涉嫌非法运输车辆被扣留,所有收缴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的场所。
年关将近,不少人准备通过燃放烟花爆竹迎接新春佳节。然而,绚烂的烟花背后,却有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问题。调查发现,从一个月前,部分烟花爆竹售卖者开始利用“朋友圈”、直播间或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售卖烟花爆竹,更有甚者直接用私家车“送货上门”或者让消费者开私家车“自提”,而存放烟花爆竹的地方多是居民楼或是住宅。
上述行为涉嫌违规销售烟花爆竹,随意储存、私家车运输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而且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的颠簸、碰撞、挤压极易引发烟花爆竹爆燃、爆炸,造成事故。实践中,相关部门应对违规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乱象进行严厉打击
《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中明确,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后,可以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卖家缺乏备案和相关许可,禁止网上售卖烟花爆竹。”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此外,《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禁止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物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通常,“朋友圈”中售卖的烟花爆竹为个人出售,出售者不具有经营烟花爆竹的资质,即便出售者已经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其发布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的销售信息同样违法。因此,在“朋友圈”、直播间中违规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违法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承担刑事责任。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就会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审稿:李 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