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走私被判11年,拒交2366万罚金!

发布时间:2024-03-21 10:31:31 浏览量:1246

易动市县决策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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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一则案件:判刑后一直把疾病当作“护身符”,企图逃避收监,近日,暂予监外执行十年之久的社矫对象赖某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2366万元罚金刑同步恢复执行。

2013年9月,赖某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416万元。因赖某患有“3级高血压”,属于严重疾病,法院决定对赖某暂予监外执行,同时,以赖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此后一直未恢复执行。

2022年,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在深入检查社区矫正档案时发现,因严重疾病被暂予监外执行九年之久的社矫对象赖某外出活动频繁,且在取保候审当天一次性缴纳50万元保证金,但剩余的2366万元罚金却分文未缴,可能存在严重刑事执行不当的问题,遂启动调查核实工作。

最终查明,赖某在被抓获7日后与妻子协议离婚,分得4套房产和1栋自建房,其间,其陆续变卖房产,还将变卖1套房产的钱款直接转入其母亲账户,以其母亲名义购买1套房产。

该院将该线索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并协助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意见。

那么,赖某之前所患的“3级高血压”是否还会影响其收监服刑呢?

检察官查阅了赖某近两年的体检结果,发现赖某虽然身患多种疾病,但是仅有高血压曾经达到很高危的程度,而其所患高血压疾病经过规范治疗,已经逐渐稳定。该院决定重新审查赖某是否符合收监条件,就该案多次召开会议,周密部署方案,重新联系第三方医院,对赖某进行全面的24小时血压动态检查。结果表明,赖某的血压目前属于2级高血压范围内,不属于很高危的程度,短期内无生命危险,属于可以有效控制病情的情形,符合重新收监条件。

于是,该院向罗湖区司法局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罗湖区司法局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并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对赖某收监执行的建议。

2023年12月6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对赖某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同时对赖某剩余的2366万元罚金刑恢复执行。截至目前,赖某已被收监执行,其母亲名下的那套房产和赖某的自建房均已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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