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回应学生欺凌问题:将促进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发布时间:2024-04-19 15:44:46 浏览量:393

易动市县决策网报道

y3546hxxc0g_hz.png

       针对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学生欺凌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19日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应询表示,将积极推动有关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杨合庆指出,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学生欺凌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是规定了学生欺凌的含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二是强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

  三是明确学校处置学生欺凌的责任,包括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依法认定和处理学生欺凌行为;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此外,学生欺凌如果构成严重不良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置,包括依法将欺凌者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等。 ”杨合庆说。

  他表示,家长、学校和有关部门等各方面应充分认识学生欺凌的危害,高度重视学生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依法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有关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完)


备案号:沪ICP备202404419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3919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24)2439-1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24070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6160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313286889 举报邮箱:dai@yidongjuece.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总机:010-5727912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宝路9号
Copyright 2018-2024 www.yidongjuece.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