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故意杀人!黄诗日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24-05-12 15:24:01 浏览量:2426

易动市县决策网 

5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故意杀人一案的罪犯黄诗日执行死刑。

被告人黄诗日因琐事对黄某帮、黄某仕不满,持柴刀砍击黄某帮(被害人,殁年56岁)、黄某仕(被害人,时年51岁)头部,黄某帮因开放性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诗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黄诗日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裁定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诗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黄诗日执行死刑的命令。


备案号:沪ICP备202404419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3919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24)2439-1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24070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6160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191-838 举报邮箱:dai@yidongjuece.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总机:010-5727912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宝路9号
Copyright 2018-2024 www.yidongjuece.com. All Rights Reserved